很晚很晚的时候,楚愁、温久、赵芷水他们三人才回到温久的那条小巷子,赵芷水明显是兴奋过度而疲惫不堪,回到家中后便直接回屋里睡觉了。

    楚愁和温久则是又谈论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各自回屋睡觉。

    “楚小子,这么不和我睡一起?”温久一脸玩味的笑着说道。

    “滚蛋!当年和你挤在客栈破床上睡觉是因为不想多花银子,每次住客栈,都要花我的银子,当时我可是穷的叮当响,你欠我的那些银子我现在可都还记着。而且和你睡一张床,半夜最少要被你呼噜声、放屁声、磨牙声吵醒十几次!也不晓得阿梅是怎么天天和同枕而眠的。”楚愁笑骂道。

    “哎!你小子晚上还想不想睡觉了?说我可以,说阿梅我可真给你急啊!”温久佯怒的把手中拐杖往地上不重不轻地戳了几下警示道。

    楚愁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扭头回屋,在进屋前回头对着依旧站在院子中的温久说道:“早点休息。”

    温久点了点头,笑了笑,示意知道了。

    待院中无人后,温久那佝偻的身躯迈着的轻轻的步伐,走到院子中央那张石桌旁,把拐杖放在一旁然后坐在了石椅上。

    温久抬头看着苍茫夜空中的那轮明月,怔怔无言。

    天上月,不止千里共婵娟,还是千年共婵娟。

    千年月是如今月,如今月是后世月。

    此时月映入眼中,才是最完美的,但世间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事情。月下赏月,若只是独身一人,不过是茕茕孑立,孤芳自赏。孑然一身固然有其好处,但是却肯定是孤独的。这世界上,谁又喜欢孤独呢?

    温久不知看了多长时间的明月,可能是一炷香的功夫,可能是一盏茶的功夫,还可能只是抬头望了一眼,只一息的时间。

    然后他就拿起拐杖,缓缓起身后慢慢走回了屋内。

    不到十步,便从院子中间走回了屋中,然后关上屋门,没有点燃烛灯,只是借着梦幻般银色的月华和对屋内的极其熟悉感,走到了床边。

    床边有一个窗子,温久坐在床头,将拐杖也放在床边,然后伸手打开了那个小轩窗。

    月华便趁机钻了进来,一道比小窗子粗一些的月光落入屋内地面。

    温久如往常一般从怀中取出了那根木簪子,然后借着月光,细细打量。

    他一边抚摸一边轻轻说着:“阿梅,你知道吗?今天楚问道那小子来了,这么多年了,他来看我们了。他还是那么年轻,就像当年他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样子一般,而且还改了名字,收了徒弟。现在他叫‘楚愁’,是不是觉得很悲伤忧愁的感觉?对了,阿梅,你还记得当年我们打的那个赌吗?我们谈论他会不会来找我们,我赌的是他不会来,你当时还为此有些生气,说我有自卑感,其实啊,我是比谁都清楚,只要他不死,肯定会来找我的。当时和你打赌,就是想瞧一瞧你有些生气时的模样会不会变得难看……谁知道和不生气时候一样是那么好看。哈哈,我说这话,你可别怪我啊。”

    温久说着就红了眼眶,低声对着那根木簪子说道:“我倒是很想你现在就站在我面前骂我,骂我个狗血淋头,骂我个通天彻地,骂我个从里到外……不过你别着急,我很快就会去找你,你要等我呀。这一次见了楚小子,我心中对这个世间已经彻底没有什么挂念了,唯一的挂念就是你的……”

    “以前总觉得一生太漫长,前路漫漫遥不可期,可是后来才发现,人生就像一场梦一般,不管美好还是痛苦,都会有醒来的那一刻。醒来后,才蓦然发现,前路已经走到了尽头,甚至是没有了前路,脚下就是通往天上或地狱的台阶。”温久一边呢喃,一边小心地把那根木簪子放在枕边,然后躺下闭上眼缓缓入睡。

    在快要睡着的时候,温久想起了那首词,然后在心中默默背诵。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他带着微笑睡去,因为他觉得他温久要比那位词人要强多了。纵使相逢应不识?不,即便相逢,他也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望到她,她也能在回头眨眼的同时瞧见他,认出他。

    唯一让他有同感的,只有那一句——不思量,自难忘。

    强忍着不去思念,可终究难以忘怀。

    温久觉得,这辈子甚至以后生生世世,都忘怀不了了。既然如此,还怕什么生生死死?在他看来,他与她,没有生离,亦没有死别。他觉得,如此,甚好、甚好……

    所以,他要去找阿梅……

    楚愁刚刚躺下身子,合上眼睛,此时猛然睁眼起身,然后身形瞬间消失,来到了温久的屋内。

    对于上三品修士来说,夜中视物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

    楚愁望着床上那闭上眼睛后永远都再也不会睁开了的老兄弟,脸色黯然且有些伤心。

    他知道这位老兄弟其实是可以再多活几年的,但是此时这位老兄弟见到他以后,心弦彻底彻底松弛,再无挂念,然后一心只想去找阿梅。所以就会……但是楚愁理解他,正如温久也理解楚愁将要做的那件事。他们是兄弟,亦是知音。这与境界高低没有任何关系,就像高山流水般那般自然而然。

    楚愁走到温久床边,替温久又裹了裹被子,然后坐在床边,望着温久那带着笑意的脸庞,不禁有些失神。他又想起了他当年和温久一起走过的六千里江湖。

    那时候的他们,是真的快意恩仇,一起高歌纵马,一起仰天大笑,一起饮酒笑谈,一起意气风发。那时候的他们,没有什么太大的悲欢离合,只是单纯的向往着江湖,向往着御剑而行,一剑千里的绝世风采,向往着有生之年能够见一次宗师或是大宗师。只是,后来两人选择了不同的人生,温久选择半退江湖,和阿梅一起生活,而楚愁则是一袭青衫仗剑,继续高歌前行,势如破竹般踏上江湖巅峰。一个平淡无名,一个名流千古。只是后者羡慕前者,前者笑到了最后。

    楚愁一会儿笑着一会儿悲伤的说着心里话,说给温久听,即便温久已然逝去。

    就这样,一直说了数个时辰。在将近黎明时,楚愁声音沙哑地说道:“我不知道你的胳膊和腿是为什么被人废了,但是我知道是谁做的。”

    温久的脚和腿,楚愁在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是谁做的。温久说了报过仇了,但是楚愁知道,那是温久对江湖厌倦了,不想再把江湖的恩恩怨怨带到这条小巷子,说给他这个老兄弟。

    虽然,楚愁不知道原因为何,但他了解温久。所以,何须知道原因?!我辈剑客,自当出快意剑,出不平剑!

    楚愁心中的不平更加大,打磨的那一出世剑,更是精进了许多。

    楚愁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温久,且替你起一剑,这一剑,是为你入江湖又出江湖而起!”

    楚愁走出屋子,踏着微风凌空而立。然后从腰中取出了那把跟了他百年的长剑,轻轻向着空中抛去。

    “起剑!”

    只见那一剑风采无双,直接破空而去,消失在天际中。带着无穷无尽的剑意,若论其浓厚程度,当世无一人可出其左右。

    这一日,神皇城震动,北荒帝国震动,整个北荒数百王朝震动,天下九州的江湖都被激荡起一道涟漪。

    传言,有一把仙剑从天上下凡,直接砸向了神皇城的皇宫,最后被神皇城的数位实力高强的八品巅峰境界的守门人耗损帝国数年的国运才联手堪堪挡下!

    那一剑的风采,冠绝天下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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