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靖敖气息微沉,说:“晚晚,你有没有发觉你自己最近开朗了很多?”
向晚晚扑扇着大眼睛,笑着说:“那,你喜欢么?”
苏靖敖:“喜欢。我乐意看到你不像从前那样不开心了,我希望你以后的每一天都开心快乐。”
向晚晚十分认真严谨,戏虐之余还一直注意着时间,生怕耽误了上课。
“你快说嘛,等下就要上课了。”
苏靖敖:“其实主要就是他女朋友催他转业回北京,不想再这样异地了。”
向晚晚:“啊?他有女朋友了?这事儿可不能让别人知道,要不我们这儿的姑娘们就都伤心死了。不过,转业回北京有什么问题吗?他不愿意回去啊?”
苏靖敖:“他不是不愿意回北京,他是不愿意转业。但是他女朋友着急结婚,觉得这样异地下去不是事儿。但是目前来看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他自己其实也很喜欢现在的工作。”
向晚晚:“那他不想结婚么?”
苏靖敖:“怎么不想?毕竟一把年纪了,他自己不想,家里也催了。但是要他狠下心退伍转业,还是不容易的。他也不知道回到北京以后,他适合做些什么。可能面临很多不能够适应的因素。”
向晚晚突然觉得喉咙一紧,声音也变得细弱了。
“那你呢?你家里没催么?”
苏靖敖没有料到向晚晚会突然说起这件事。
自从他们这一次重逢,重新开始恋爱,他们还一直没有提到太现实,或者太久以后的事情。
至少苏靖敖觉得结婚对于他们来说,会是一件很久以后的事情,同时他也并不确定向晚晚的想法。
可是他觉得向晚晚比他小那么多,还处在青春少艾的年纪,不能太早用家庭中那些琐碎的事情把她束缚住。
她属于舞台的中心,她理应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
他们之间有那么两分钟,空气凝滞。
向晚晚率先破局,说:“时间来不及啦,我要跑步去教室了,下回再说吧。”
说完没容苏靖敖反应过来,她就挂断了电话。
苏靖敖望着手机出神,心里乱作一团。
难道她是想结婚了么?
他一向觉得自己在洞悉人心方面还算有点天赋。
可是向晚晚……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在意的原因,他总觉得自己看不透她。
当初,他还在留学,偶然回国的时候认识了向晚晚。
他还记得她跟他说自己有多么向往去欧洲留学,学习国际法。
他以为可以在欧洲等着她来。
他甚至小小地畅想了一下如何带她四处游玩一番,看一下巴塞罗那市中心高迪设计的圣家堂,去罗马的纳沃纳广场像别的情侣一样投币许愿,然后接吻。
但是她就那么决绝地离开了他,也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踏入五光十色的娱乐圈。
他们虽然曾经在同一所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但是他们的年纪、家庭背景、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他总觉得没有把握。
此时课堂里的向晚晚也是心猿意马,忍不住地胡思乱想。
想自己是不是说错话啦?是不是太急进啦?他会不会觉得她想要逼婚啊?问题是自己真的想结婚,想嫁给苏靖敖吗?
她从前好像的确没有想过这些问题。
她从前的人生总是被命运的波澜壮阔推着往前走,她自己从来不敢有什么喜好,有什么愿望。
那只会落空,只会失望。
小时候,父亲的离去让她想了很久,自己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是因为自己是个女孩,而不是个男孩吗?如果是个男孩是不是爸爸就不会不要这个家?
所以她努力念书,想要证明女孩子也可以光宗耀祖的。
后来的大学,甚至北京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学到了罗马法,知道了好多从前想象不到的东西。
她曾经想得到更多,曾经奢望得到更多。
可是妈妈的急病让一切化为泡影。
从此,她成为了一个在泥淖里拼命挣扎的人,额头上写了个勇字。
她再没想过还能安定下来,静静地过好每一天。
就在向晚晚神游的时候,陈娜碰了一下她的胳膊,说:“你想什么呢?不好好上课。”
向晚晚小声说:“没什么啊,听着呢。”
陈娜不屑地说:“蒙谁呢?眼睛都直了。”
向晚晚再次否认:“没有哇,听课吧。”
陈娜:“别是发烧了吧?感觉下午突然温度就降了不少,教室里也有点冷,你冷不冷?”
向晚晚:“我还好,你呢?”
陈娜:“我没事。哎,你听说了么?宋小岚淋了雨,是赵教官背她去医务室的。气死我了!赵教官怎么还背别人呢?!”
向晚晚:“就算他不背宋小岚,你也不可能是他唯一背过的女孩吧?清醒一点。”
陈娜不服气地撇撇嘴,但是也没想出什么适合反驳的话,只能暂时算了。
向晚晚不禁心想,沈星汝现在在做什么呢?好想问问她的意见。
此时此刻的沈星汝正在国贸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跟秦牧见面。
秦牧对沈星汝说:“这个案子据说很快就会提交给检察院了。不知道检察院会不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不退侦的话,收案没两个月就要正式提起公诉了。大概是这样,你心里得有数。”
沈星汝点点头。
秦牧接着说:“目前来看,我没找到什么特别大的突破点。他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人证物证俱全,情形还是很不利。我请教了一些专门打这类案子的资深律师,还有刑法学的学者,他们都觉得非要做无罪辩护的话,胜算不大。而且现在我面临的困境是他非常不配合,至今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在氧气面罩等物品上留下指纹。他想等你考过了司法考试,正式拿到律师证之后请你做他的辩护律师,他想等到那时跟你见面。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要不然你以我助理的身份跟我去见见他?劝他配合一点或者承认过失杀人。”
向晚晚扑扇着大眼睛,笑着说:“那,你喜欢么?”
苏靖敖:“喜欢。我乐意看到你不像从前那样不开心了,我希望你以后的每一天都开心快乐。”
向晚晚十分认真严谨,戏虐之余还一直注意着时间,生怕耽误了上课。
“你快说嘛,等下就要上课了。”
苏靖敖:“其实主要就是他女朋友催他转业回北京,不想再这样异地了。”
向晚晚:“啊?他有女朋友了?这事儿可不能让别人知道,要不我们这儿的姑娘们就都伤心死了。不过,转业回北京有什么问题吗?他不愿意回去啊?”
苏靖敖:“他不是不愿意回北京,他是不愿意转业。但是他女朋友着急结婚,觉得这样异地下去不是事儿。但是目前来看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他自己其实也很喜欢现在的工作。”
向晚晚:“那他不想结婚么?”
苏靖敖:“怎么不想?毕竟一把年纪了,他自己不想,家里也催了。但是要他狠下心退伍转业,还是不容易的。他也不知道回到北京以后,他适合做些什么。可能面临很多不能够适应的因素。”
向晚晚突然觉得喉咙一紧,声音也变得细弱了。
“那你呢?你家里没催么?”
苏靖敖没有料到向晚晚会突然说起这件事。
自从他们这一次重逢,重新开始恋爱,他们还一直没有提到太现实,或者太久以后的事情。
至少苏靖敖觉得结婚对于他们来说,会是一件很久以后的事情,同时他也并不确定向晚晚的想法。
可是他觉得向晚晚比他小那么多,还处在青春少艾的年纪,不能太早用家庭中那些琐碎的事情把她束缚住。
她属于舞台的中心,她理应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
他们之间有那么两分钟,空气凝滞。
向晚晚率先破局,说:“时间来不及啦,我要跑步去教室了,下回再说吧。”
说完没容苏靖敖反应过来,她就挂断了电话。
苏靖敖望着手机出神,心里乱作一团。
难道她是想结婚了么?
他一向觉得自己在洞悉人心方面还算有点天赋。
可是向晚晚……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在意的原因,他总觉得自己看不透她。
当初,他还在留学,偶然回国的时候认识了向晚晚。
他还记得她跟他说自己有多么向往去欧洲留学,学习国际法。
他以为可以在欧洲等着她来。
他甚至小小地畅想了一下如何带她四处游玩一番,看一下巴塞罗那市中心高迪设计的圣家堂,去罗马的纳沃纳广场像别的情侣一样投币许愿,然后接吻。
但是她就那么决绝地离开了他,也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踏入五光十色的娱乐圈。
他们虽然曾经在同一所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但是他们的年纪、家庭背景、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他总觉得没有把握。
此时课堂里的向晚晚也是心猿意马,忍不住地胡思乱想。
想自己是不是说错话啦?是不是太急进啦?他会不会觉得她想要逼婚啊?问题是自己真的想结婚,想嫁给苏靖敖吗?
她从前好像的确没有想过这些问题。
她从前的人生总是被命运的波澜壮阔推着往前走,她自己从来不敢有什么喜好,有什么愿望。
那只会落空,只会失望。
小时候,父亲的离去让她想了很久,自己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是因为自己是个女孩,而不是个男孩吗?如果是个男孩是不是爸爸就不会不要这个家?
所以她努力念书,想要证明女孩子也可以光宗耀祖的。
后来的大学,甚至北京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学到了罗马法,知道了好多从前想象不到的东西。
她曾经想得到更多,曾经奢望得到更多。
可是妈妈的急病让一切化为泡影。
从此,她成为了一个在泥淖里拼命挣扎的人,额头上写了个勇字。
她再没想过还能安定下来,静静地过好每一天。
就在向晚晚神游的时候,陈娜碰了一下她的胳膊,说:“你想什么呢?不好好上课。”
向晚晚小声说:“没什么啊,听着呢。”
陈娜不屑地说:“蒙谁呢?眼睛都直了。”
向晚晚再次否认:“没有哇,听课吧。”
陈娜:“别是发烧了吧?感觉下午突然温度就降了不少,教室里也有点冷,你冷不冷?”
向晚晚:“我还好,你呢?”
陈娜:“我没事。哎,你听说了么?宋小岚淋了雨,是赵教官背她去医务室的。气死我了!赵教官怎么还背别人呢?!”
向晚晚:“就算他不背宋小岚,你也不可能是他唯一背过的女孩吧?清醒一点。”
陈娜不服气地撇撇嘴,但是也没想出什么适合反驳的话,只能暂时算了。
向晚晚不禁心想,沈星汝现在在做什么呢?好想问问她的意见。
此时此刻的沈星汝正在国贸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跟秦牧见面。
秦牧对沈星汝说:“这个案子据说很快就会提交给检察院了。不知道检察院会不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不退侦的话,收案没两个月就要正式提起公诉了。大概是这样,你心里得有数。”
沈星汝点点头。
秦牧接着说:“目前来看,我没找到什么特别大的突破点。他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人证物证俱全,情形还是很不利。我请教了一些专门打这类案子的资深律师,还有刑法学的学者,他们都觉得非要做无罪辩护的话,胜算不大。而且现在我面临的困境是他非常不配合,至今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在氧气面罩等物品上留下指纹。他想等你考过了司法考试,正式拿到律师证之后请你做他的辩护律师,他想等到那时跟你见面。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要不然你以我助理的身份跟我去见见他?劝他配合一点或者承认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