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旻做了玄真观的道长,他自己本身就是个大高手,做了道长之后,这武川镇里除了武川镇军,谁也不敢得罪,他按照凌皓的指示,借助道观作为掩护,暗地里将洛邑城中的流民子女和奴隶子女们集结起来,给出了极为优厚的条件待遇,而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儿,就是将来在凌皓需要攻占洛邑时为凌皓提供便利就足够了。
    而反观凌皓开出来的待遇,简直前所未有,惊世骇俗。
    第一,加入道观的男女,都能免除前三年的税务,可以自由出入武川镇的任何地方。
    第二,他们的家人可以获得在武川镇的土地经营权,只要是在武川镇的地域范围之内,他们的家人想做什么买卖都可以。
    第三,奴隶的子女加入道观之后,凌府会尽一切努力将他们的奴籍消去,让他们踏入庶民百姓这一普遍阶级。
    说起古代的户籍制度,真是让凌皓感到一阵头大。
    一般来说,户籍分为四等。
    第一等是贵籍,一般以世家大族为籍,第二等是良籍,便是普通的老百姓,第三种是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奴籍,除非主家开恩,舍得给官府一大笔钱,第五等便是贱籍,这贱户籍便是那些妓子,戏子h之类的这等人。
    贱籍又称贱民,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神州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甚至于奴隶的特殊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在很多朝代里,贱民和奴隶制度有关。
    贱籍制度自古已有,沿袭千年,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废除。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贱籍社会地位最低,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歧视。
    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山西等省乐户、广东疍(dan)户、浙江九姓渔船、安徽的伴当、世仆、江苏丐户等。
    贱籍分布于古代神州各地,地位较奴籍还要低一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户、绍兴的“惰民”等。贱籍的产生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历史遗留、二是生活环境。前者大多本是达官贵人,因政治问题遭到迫害,祸及子孙后代。
    绍兴的“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的后代。陕西乐籍、北京乐户是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后代,朱棣登基后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陪酒卖银,受尽凌辱。陆地居住的广东人,将居船的疍户视为贱民。还有安徽的伴当、世仆,其地位比乐户、疍户更为悲惨。
    贱籍制度自古便有,至清朝雍正年间才废除。雍正认为,这是相沿之恶习,应开豁为良。下圣旨令各地督抚查明具奏,废除贱籍。上百万地位极度低下的贱民,重归良民。在这方面雍正不得不说做得非常到位。
    这个高武世界里还没有贱籍出现,但奴籍已经有了,而且这个奴籍群体可以说是人山人海。
    即便凌皓开出了如此优厚的条件,玄真观里也只有区区三百人左右,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还是奴隶制度的锅。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古罗马,此外,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罗斯帝国的殖民地都是属于奴隶制的范畴。
    中国奴隶制是从夏朝开始,历经商朝、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已经逐步消亡,到秦朝、汉朝奴隶制彻底被封建制度所代替。
    夏、商、周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而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
    由於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
    不过这种看法明显太过想当然,实际上,神州古代的奴隶制度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隐藏起来了而已。
    但其实早在明初﹐奴仆制度在政府的保护下就有所发展。奴仆主要由官赐奴和官奴所构成。如明太祖赐李善长卒百二十人为奴军﹐后赐以铁册﹐又谓铁册军(边地军队中的家丁与铁册军差不多)﹔又如凉国公蓝玉有家奴数百。永乐时﹐凡从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杀﹐被害者的亲属全沦为乐户﹐编入奴籍。嘉靖以后﹐江南经济发达﹐富户尤多﹐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卖身为私奴者日益增多。有的富户蓄奴多达一两千人。凡此类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子孙累世不得脱籍。江北奴仆系由缙绅雇募﹐河南﹑山东等省都有蓄奴之风,但数量少于江南。万历﹑天启以后﹐在各地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奴仆开始起而反抗主人。明末清初,奴变遍及湖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明末农民战争中﹐奴仆乘势暴动﹐江西永新等地﹐奴仆占据主家田产﹐散发主家粮食﹐并捆其主人﹐斥问“奈何以奴呼我?”他们所提出的“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的口号﹐直指封建的人身压迫关系。江苏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卖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有的地区奴仆有自己的组织﹐如湖北麻城有“里仁会”﹑江苏太仓有“乌龙会”﹐金坛等地有“削鼻班”等。清军入关以后﹐随着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奴变延及南方各地和北方的山东地区﹐索契斗争尤为激烈……
    而到了清代康熙初年时期﹐在奴仆斗争的不断打击之下﹐富户不敢蓄奴。
    雍正年间﹐清政府被迫废除乐户奴籍﹐并解除徽州(今安徽歙县)﹑宁国﹑池州(今安徽贵池)三府世仆奴籍﹐江苏常熟的贱民也取得良民地位。这些都是奴仆不断斗争的结果……
    同样,这个高武世界里的奴籍也有官属和私属之分,试问王公贵族们,谁家里是不需要仆役伺候的?
    所以,这个高武世界里依然保留了一部分奴隶制度,只不过有了从属之分而已。
    跟随王公贵族们随身伺候的那叫公属仆役,他们还可能自由一点,若是主人开恩,他们就能脱离苦海,成为普通的庶民百姓,而私属仆役就不同了,他们的一切都是由主家来决定的,即便主家让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自尽,他们也不能拒绝,只能血溅当场……
    这就让他们的处境变得非常特殊,一方面王公贵族需要他们帮自己干活,伺候自己,另一方面,他们又不被当做人看,而是被当做私有财产来看待的。
    听说这个世界里还有贵族互相攀比谁家奴隶更多的,凌皓听了只是连连摇头。
    奴隶制度,必须终结掉。
    虽然在古代,搞人人平等是不可能的,但减少一个特殊阶级,凌皓觉得很有必要。
    奴隶也是人,他们也有属于自己的尊严与喜怒哀乐,如果奴隶只是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那只能说明这个奴隶不想去反抗。
    而现状也确实就是这样,奴隶没有反抗的勇气,他们的子女也永远都是奴隶……
    能有三百人,凌皓觉得很不错了,说明还是有人对自己身为奴隶感到不公平的。
    所以,当他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替他们改籍,把这三百个家庭从奴隶阶级中解脱出来。
    现在,他们全都是享受着庶民百姓待遇的“国人”身份,总要比先前好得多了。
    奴隶如果被杀,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而国人如果被杀,那即便是王公贵族,也要进行赔偿。
    虽然赔偿的代价并不是很高,但以国人身份死去,总还是能够让家人获得一点小小补偿的。
    比如赔几头牛什么的。
    既然凌皓愿意在他们身上花费资源,裴旻自然也乐意教他们。
    识文断字,剑术习武,礼乐骑射……裴旻把自己会的全都教给了这些不过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们。
    而这些孩子们都很刻苦地学习着,这曾经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事情,但现在,他们有了全新的保障,他们可以过上以往可望而不可即的安宁生活。
    只要,他们忠于自己,忠于武川镇,忠于凌府,那就没有人能够打破他们现在的和谐生活。
    凌皓要做的,就是点燃所有奴隶们心中的怒火与怨恨,这个世界里可不讲人权,奴隶说杀就杀了,死得毫无尊严,毫无价值。
    如果自己能够煽动起奴籍群体的反抗心理,然后化为己用……那将会是一股多么可怕的力量?
    凌皓很清楚自己这么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可他不在乎这些,只要现在的这些投资对他自己这方有足够的利益,那么他即便是卑鄙无耻手段下作一点那又如何呢?
    只要最后自己能赢,那就没人敢说自己卑鄙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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