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这二十来天里,平安除了每天定时定点的跟老中医斗智斗勇外,最大的兴趣就是独自一个人躲在住院大楼下的花园里玩耍。
    不知道是不是金色葫芦内的那股元气作怪,平安突然对植物和树木产生了兴趣。
    连续好多天,他都喜欢呆在院子里的几株万年青下。
    看着它们的枝叶,熟悉它们的气息,还直接吃了几张树叶子,仔细感受它们的味道。
    淡淡的,涩涩的,没有香贵子的叶子好吃,但这些叶子中,似乎蕴含着一缕十分微弱的气息。
    这气息,好像有灵性,虽然比不上金色葫芦吞噬金豆子后,反哺给他的气息精纯雄厚,却也让平安感觉到了身体的愉快,精力充沛。
    心境的变化后,改变的不仅仅是平安的身体,还有他的大脑,他的思维,他看待事情和想事情的方法,他显得更像一个大人了。
    不过平安现在已经不喜欢将那股气息引入他的脑袋了,因为这样做,太痛苦了,虽然这会让他像一个真正的大人,变得懂事,孝顺母亲,但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种乱七八糟的杂念。
    比如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真的真的很漂亮很漂亮的护士姐姐,脑袋里就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忍不住就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
    “姐姐,你脸蛋真好看,皮肤也好,眼睛真大,整个医院的护士阿姨都没你漂亮,谁要是能娶到姐姐你,那是一辈子的福气。”
    “小鬼,你嘴巴真甜。”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何况是美女,漂亮护士笑得面容如花地道:“等你长大了,姐姐给你价绍一个,比姐姐更加漂亮的女孩做媳妇。”
    “可是我就喜欢姐姐你啊!”平安一脸天真,却很果断地道:“你做我媳妇好不好?”
    漂亮护士脸蛋当即像红苹,狠狠敲了一下他脑袋,笑骂道:“就你岁数,这身高的小鬼,也想娶我做媳妇,再吃几年的饭也不够资格。”
    “姐,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啊。”
    平安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根本没注意病房里,其他病人和家属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他很兴奋地道:
    “电影上都说了,只要两情相悦,一切都是浮云,你现在嫌弃我小,我们可以先处个几年,顺便还能培养深厚感情,加进彼此的了解,这样的婚姻才能幸福嘛。”
    “对,姑娘,这小鬼说得在理,你就先跟他处个几年。”一个病人大妈笑呵呵道。
    接着一屋子的人,在欢笑声中给平安加油助威,就差没说“壮哉,我的少年也”。
    漂亮护士美丽的脸蛋,瞬间红成了春天里的草莓,在片刻的震惊后,掩面狼狈而去,要不是平安年纪小,她都要向院长报告被病人流/氓了。
    平安呢,给了满屋子的人一个白眼,一副你们吓走我媳妇的表情。
    还有一次,平安看到病房里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他生病中的母亲闹脾气,还将他母亲气得当场昏倒,平安当即开口就道:“这要是我家孩子,直接打死在家里,别放出去祸害好人。”
    袁小仪听了,一脸古怪的看着他,好几天都怪怪的。
    所以,在经历了这些惨痛的教训后,平安轻易不敢把那股神秘的气息,引入自己的大脑里。
    因为直到现在,只要那个漂亮护士一进病房,或者路过,房间里的病人就会笑道:“嘿,平安,你家媳妇来了。”
    麻的,好丢人。
    平安就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过平安有种直觉,要是金葫芦多给他几道元气,他肯定能变得更加聪明。
    所以他对钱对金豆子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终于,在元宵节后,老中医不知道是被平安的古灵精怪给打败,还是害怕平安把他们院里的漂亮女护士给拐骗走,大手一挥,批准他可以滚出医院了。
    “平安。”
    在出院的前一天中午,袁小仪拉着他的手,微笑道:“今天想吃什么,我带你下馆子吃去。”
    啥?
    平安眨了眨双眼,不敢相信母亲说的是真的。
    要知道他住院这二十来天,可花了家里的不少钱,几乎把袁小仪这十来年的积蓄掏光了,哪怕姑姑平烨出了一部分,但从母亲一天天的愁容里,平安知道,她已经没什么钱了。
    而且,还有十多天,他的学费对袁小仪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这些平安心里明镜似的,可就是没想到母亲竟然要拉他去下馆子,不动心那是假的。
    他常听爱吹牛显摆的陈二哥说,馆子里的菜可比家里好吃十倍,什么花样都有,鱼啊肉啊虾啊,爆炒肚花啊,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走,我们去吃饭。”
    在平安一边叹息自己没有坚定毅志,一边渴望着餐馆美食时,袁小仪牵着平安的手下楼,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还算体面的餐馆。
    九七年的餐馆几乎都在医院和车站附近,经济实惠,且份量够足,是很多进城人的第一选择,至于更高挡一点的餐厅酒店,则是平头百姓消费不起的。
    在平安好奇宝宝似地打量着餐馆的装饰,新奇的把玩着餐桌上的牙签、纸巾、一次性筷子时,袁小仪已经点好菜。
    一份洋葱炒五花肉,一份花生米爆猪肚花,一份西红柿蛋花汤很快上桌,色香味齐全,吃得平安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
    “妈妈,这猪肚花太好吃了,可惜炒得有点老,我嚼不动,你多吃点。”
    平安看见母亲没怎么动肉,紧将盘子里的猪肚通通夹给妈妈。
    经过金色葫芦那道元气这些天的洗礼,就算不将那股气息引入大脑,平安也懂事了,知道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关心母亲。
    这一举动,收获了袁小仪一个幸福的微笑,他更幸福的傻笑着。
    “老板,你家的回锅肉怎么涨了一块钱?还有这老鸭汤、甘竹炒肉……怎么都涨价了?”
    “兄弟,没办法啊,现在猪都涨到了二元五毛了,鸡鸭鱼跟着涨,我也想卖便宜一点,可一家老小都靠这餐馆吃啊。”
    “可这价格也太离谱了吧?我记得过年前肉价才一块九,五六块钱就能买只大肥鸡。这年刚一过完,就贵了这么多?”
    “我还记得几年前一块钱能切两斤半肉,能买十来斤大米呢?”另一个客人打趣道,生活太无聊,得找点话题聊聊。
    “对头,这价格一年一个样,涨得就是一个快字。”
    “不过你们也不想想,几年前的工资多少,现在多少?不是物价在涨,而我们的收入也在涨。”
    耳朵灵敏的平安一边听着顾客和老板的争论,一边享受着人生第一次下馆子的饭菜。
    五花肉真好吃,肥而不油,既香又有嚼头,要是天天吃该有多好啊!
    “妈,我镇上的猪多少钱一斤。”安平没由头的问了一句。
    母亲随口答道:“好像是一块九到两元钱一斤?”
    一块九毛钱一斤。
    已经被钱摧残了二十来天的脑袋,突然灵光一闪,平安心里立即悄悄地算起一笔账来:“县城的猪肉二块五毛一斤,洗马镇上的就算是两元吧,一斤就相差了五毛,十斤五块,百斤五十元,要是一千斤呢?”
    我的天,整整五百元钱啊!
    平安心情一下激动了,小心脏在胸膛里“碰!碰碰!碰碰碰”加速跳动起来。
    五百元啊,差不多是他这次住院所有花费的一半了,袁小仪攒了十来年也没有几个五百块。
    平安仿佛看到了一个赚大钱的远大前景,激动的坐在那里一个劲的傻笑。
    而且,平安有种直觉,只要有钱,买到更多的金豆子,金色葫芦会给他更多的元气,给他身体带来更多的变化。
    他已经喜欢喜上金色葫芦带给他的那种感觉,内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钱钱钱,金子金子金子……所以,为了钱,为了黄金,也为了自己和母亲,平安下定决心要帮妈妈做成这笔生意,而那股神秘的气息,已经悄悄的被他引入了脑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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