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麻烦你个事情!”
    程昱一脸不怀好意的走过来,对着正趴在书桌上复习的田候笑道。
    田候抬头,看着程昱的笑容,莫名打了一个寒颤,颤颤巍巍道:“程....程昱....你休想!”
    程昱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满脸屈辱道:“天后,你自己做完的事情,就这么不认账了吗!!”
    室友:“......”
    “好了,说正经的,哥们身上穷了,先借我点....”程昱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
    毕竟让一个拥有着三十多岁的大叔的灵魂去向一个高中生去借钱,程昱自己心中都够无语的了。
    但是没办法,自己没有所谓的外挂,也没有逆天的能力,随意的出个点子就让别人送上几百万到自己的手里。
    所以,暂时只能借钱。
    而田候作为程昱在新世纪中学唯一的死党,自然就是不二选择了。
    田候无奈白了一眼,盯着程昱问道:“怎么,上网又没钱了?”
    程昱唯有苦笑。
    自己还能告诉田候现在自己对于上网玩游戏没有任何的兴趣,目前正在连载小说,准备投稿台湾出版社进行出版?
    若是这么说,田候恐怕更加不会借钱给自己,毕竟他的钱也不是白来的,程昱平日里什么样子田候还能不清楚么?投稿?写小说?
    得了,还不如去上网呢。
    “哼,这是最后一次了啊!”田候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慢吞吞的从口袋中摸出一张红色的纸币。
    看的程昱眼中猛然一亮,在田候来不及反应的时间,一把就伸手抢了过去,转身就跑,同时头也不回道:“谢了,兄弟,下次还给你在请你吃饭!”
    田候目瞪口段,嘴巴微微张开,一只手还指着程昱的背影微微颤抖,半晌之后,一声叹息随之而来。
    恐怕在他心中,程昱这么猴急的怕又是去上网了吧。
    若真的如此,那就太让人失望了。
    田候摇摇头,把脑子里胡思乱想的事情全部甩了出去,低下头继续开始认真的复习。
    在他心里,反正马上就要高考毕业了,高中这三年来,与程昱的关系还算是不错的,借出去的钱,田候也压根没有想过收回来。
    毕竟程昱家里的情况,他一清二楚,心知肚明,一个月那么点生活费,都不够他自己花的,那里来的钱还给自己还要请自己吃饭!
    反正高考之后两人估计就会分道扬镳,就当是结束这三年的友情吧。
    ..........
    程昱自然不知道田候所想,此时他的心里只有兴奋,激动....等等一系列的情绪。
    有了这些钱,他就可以去网吧,将已经写好的稿子全部码字出来,存在邮箱,在发给出版社,然后等待结果就行了。
    至于能否通过,程昱对于自己的文笔以及剧情安排还是有点自信的。
    看着眼前的“奇趣网吧”,总年龄已经超过四十的程昱也是不禁的心中微微激动。
    随即大步走近网吧内。
    交了五块钱之后,程昱买了一包两块钱的金丝猴廉价香烟,随即找了一台角落的机器坐了下来。
    电脑的运行速度比程昱想象当中的好了许多,顿时令程昱嘴角微微上翘。
    点上了一只香烟,程昱深深的吸了一口,眼睛半眯着将肺里的香烟全部吐了出去。
    顺手点开了桌面上的word文档。
    拿出手提袋的手稿放置在电脑桌上面,双手手指微微活动了一下,轻轻的将十只手指放在了键盘上。
    熟悉的感觉传来,程昱心中一片激动。
    安静的角落,关掉了角落内昏暗的灯光,只余下电脑屏幕上面那微弱的亮光,程昱半眯着眼睛,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在香烟的烟雾当中,随意的敲击着。
    这是程昱最为享受的时刻,也是他灵感创造最强的状态!
    前世程昱便是如此,在码字进入状态的时候,经常就会无视掉周边的一切,包括时间。
    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码完了一个章节,才慢慢停了下来,注意到其他事情。
    那种专注的状态,若是没有人经历过,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的乐趣与美妙的。
    网吧里的气愤甚至连程昱寝室的环境都有所不如,程昱不喜欢吵闹的环境,便打开千千静听,搜到了他经常在码字的时候听得“寂静之声”群星弹的纯钢琴版本。
    不得不承认,群星是一个庞大又神秘的团体,程昱在码字的时间内,听着“寂静之声”状态简直可以算是爆炸。
    借着电脑散发的光线,程昱对着早早写好的手稿,逐字逐句的一点点输入到word文档里。
    时间慢慢的流失,面前的烟灰缸里面已经熄灭的烟头也越来越多。
    一支....
    两支....
    四支....
    时间同时也在慢慢的流逝,忽然感觉肚子一阵鸣叫,而且声音还蛮大,瞬间就将程昱的给惊醒了过来。
    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来到了晚上十一左右。
    程昱是下午八点来的网吧,证明他已经连续码了三个小时的小说。
    揉了揉酸痛的手指,看了看电脑上word上面显示的总字数。
    18124字。
    程昱满意的点点头,三个小时不停点的打字,将近两万字就是他的成果。
    经常打字的人其实都知道,若是速度稍微快点,打字的速度永远是比手写要快的。
    但是在此时,2003年,电脑与网络还没有像后世一样普及到大街小巷,一大部分人就连一个qq号都没有,打字更是慢的要死。
    很多人都是照着电脑键盘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寻找着按下,程昱却能双眼只看电脑屏幕,双手放在键盘上,随心所欲地敲击每一个需要敲击的字母,打字的速度快得让人惊颤。
    这在后世不算什么,但是在目前,可以说算的上是让人仰望的速度。
    程昱打开了网易邮箱,将已经保存了的存了进去,以免丢失。
    2003年,还没有u盘,外面流行的储存设备,一般都是光盘与软盘,程昱暂时没有多余的钱,也懒得去买这样的东西,便直接注册了一个网易邮箱,将自己写好的东西全部存了进去。
    写好的稿件存在电子邮箱里,随便在哪台电脑上,只要能连上网络,都能提取出来,方便,又没什么丢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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