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和我的男朋友战三观 作者:醴泉侯/铜汁铁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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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这个世界与地球的植物不尽相同。青峪道旁的灌木丛开满小花,也叫迎春,但花色赤殷,气味辛辣。

    在这股锈味里,瀚延德像头四爪朝天、露出肚皮动物一般,带我看了城防、进了武库、阅了守城军的操练,连防走水的大缸在什么地方我都去视察了下。

    除此外我还抽空去各处集市和城外逛了逛,脑子记不住的部分晚上都用竹签子蘸着墨汁抄在张帕子上了。

    一晃过了三、四天,该看的基本都看尽,我是时候要走。瀚延德说要替我践行,我忙惊恐地表示从简从简,大概见我的确不像是在客气,滚蛋饺子真比接风宴缩水了不少。

    宴近尾声,瀚延德叫人捧来两个锦匣,我一秒就明白了那是什么,不由浮现出发至内心的猥琐笑容。待他笑盈盈打开匣子,果不其然,见是一双白如炼乳的玉壁,六颗龙眼大小的珠子,标准的贿赂配置。

    这可终于有点起点相了。

    我搓着手:“受之有愧受之有愧。”一边忙把锦盒抱了过来,听瀚延德介绍说那珠子是传说中的夜明珠,恨不得现在就扎进被窝里看看是不是真亮得像小灯泡。

    此刻气氛着实融融,瀚延德见我高兴,也笑得十分欢畅。加之手捧珠玉,莫名多了三分底气,我于是开口到:“不知能不能厚颜再问将军讨样宝贝?”

    瀚延德道:“天使怎的这么客气?末将何来什么宝贝,若有什么土块瓦石入得了天使的法眼,尽管说就是!”脸上虽仍是在笑,心里估计在骂我的女眷,不过此乃人之常情,我也不怪他。

    我看看左右,示意他附耳过来:“接风宴上那跳天魔舞的舞姬真如天人在世,秦湛一见就不能忘怀,不怕将军笑话,这几日睡觉都不安稳……”一边说,一边自己也郁闷,怎么当正经人不像,学色胚就惟妙惟肖?

    不过文殊奴害我睡不好觉却也不全是瞎话,这几天没少琢磨他的破事。

    若以人道主义规劝瀚延德好好对他,又蠢又得罪人,且等我前脚一走,后脚瀚延德就拿他填井,谁能知道?忽悠瀚延德把他送回去更是不可能的任务,况且赫烈王那儿也是个火坑。想来想去,最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不过又得牺牲下我的个人形象了。

    我见瀚延德没马上表态,心想他果然不太乐意,文殊奴也没白担心,无论是杀是睡,瀚延德还真有拿他派用场的地方,正打算流一点口水出来,强调下文殊奴条顺盘亮、绝代好兔,弄不到手我就不走了,瀚延德却舒了眉头。

    他不屑地一笑:“区区一个怯怜口,算得了什么宝贝?天使喜欢,带去便是。”

    居然这么容易?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连带也对瀚延德刮目相看,要是人人都这般大方懂事不耍脾气,这世界必将变成更美好的人间。一感动,我拍拍他的肩膀:“这可多谢杨兄啦!”

    瀚延德一怔,但立马也狎昵地在我肩上拍了回来:“这狗东西好大的福分,居然能幸蒙秦兄青眼。不过赫烈王如此爱他,他必然有几分本事……”

    我虽将心向明月,但这几天公事公办,还真没找着和他拉近距离的机会,没想到现在居然无意中成了。韦小宝说得真不错,比起斩鸡,召妓不是更好?

    次日我出发时,瀚延德果然派了一顶小轿在偏门侯着,等我出了城,方从后面追了上来,里子面子都替我留足了。

    文殊奴也异常伶俐,直到我打发了轿夫回去才泪盈盈地跪下。

    相形之下,篆儿就没那么懂事了,全程傻张着嘴,忍了又忍才没跳起来冲我嚷嚷。可见在员工管理方面,赫烈王确实比我强得多……

    我有个自由主义现代人的通病,那就是既不喜欢被人管,也不喜欢管别人。

    篆儿从小跟秦湛长大,一直没轻没重,我拿对我初中小表弟的态度对他,双方都觉得很自然,区别只在于我说:“去打盆洗脚水来!”,篆儿哦一声就去了,而我表弟势必要跳起来和我对打。

    但文殊奴就有点难办,他越是毕恭毕敬、低入尘埃,我就越手足无措,不过他一天不摸进我的房里来要以身相许,事情就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文殊奴出侯府时也带了些细软,一身真皋贵族装扮,在路上时我骑马他走路,停下来我坐着他站着,太不符合常理,常引人侧目。等到了大点镇子,我赶紧替他买了几套汉人成衣和一匹小马。

    等他换了装,我把他叫进屋里。这会儿他把头发规规矩矩束在头顶,看着比娇俏双麻花时顺眼了许多,比较像个文弱书生,而不是初中女生了。

    我铺开两张白纸:“识字不?”

    文殊奴忙道:“真皋文和汉字我都识的。赫烈王常叫我替他读汉书的。”

    甭管肇先生多痛心疾首,但真皋贵族就是视学汉文化为不务正业,只有geek和文青才乐在其中,平日又免不了和汉人打交道,解决办法就是豢养一批舌人。文殊奴会读写还算在我意料内。

    我把那两张纸递给他:“那就好,拿着。”见他双手捧了过去,我又说:“读读,看有没有什么意见,要是没,咱们就按这个统一口径了。”

    虑及这一路上要带着文殊奴穿州过府,难免人多眼杂,得给他编套假身份背景才行,我这人心思缜密,和沈识微那种临场胡诌什么刘毛驴之徒有宵壤之别,昨晚三易其稿,替他写了个十分详尽的人设。

    文殊奴站着读那两页纸,看得却也挺快,不多时就翻过页去了。我见他嘴角抑不住地向上扬,岂能不知他笑什么:“严肃点,我知道我字丑,你好好体会内涵。”

    他忙敛了笑容,我见他读得那么快,也不知上没上心,便问:“考考你啊,你大姑父做什么营生的?”

    不问方可,一问文殊奴就又笑了,这倒是这么久他头一回不是笑得战战兢兢、曲意逢迎的。

    他也不敢看我,只垂着脑袋盯着我坐的板凳腿儿:“我大姑父姓刘名备,是打草鞋的。二姑父关羽卖枣。三姑夫张飞,是名屠子。我大堂哥刘……”

    我突然打断:“你第一次见我时,我穿的什么衣服?”

    文殊奴一怔:“若没记错,您穿的件镶青边的玄色袍子,同色的皮靴,戴着方巾,器宇轩昂。”

    看来不是瞬间记忆,这小子是真的记性好,我悻悻然啧了一声:“这社会关系你还合意么?”

    文殊奴抬起头来偷偷看我,见我也正盯着他,忙又垂下眼睛,将嘴一抿:“全听吩咐。”

    ——要不是笑的对象是我,我估计还挺欣慰他此刻天然流露:“那行,你带去叫篆儿也背熟了。”

    可惜走了好几天,也没个识货的来盘话,加上文殊奴略读两遍就把内容背得烂熟,我白白写了两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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