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父亲这副样子,就知他是主意已定,孟凌霄原本也不在乎父亲娶谁,只要别是个狐媚子就行。得知父亲要娶的女人,居然是田苗的母亲,他更是高兴。只是逗逗父亲罢了。
孟凌霄笑了笑,“爸,我哪儿敢发表什么意见啊?不过,您总得告诉我和田苗,你们是怎么相爱的吧?”
孟繁海的脸上满是笑意,“这个啊,说起来真是有缘,在一次,你周叔叔出差了,家里没人给他儿子开家长会,我就代他去了,你们猜怎么着?”
田苗带着询问的目光,“怎么着?穿帮啦?”
孟繁海的目光落在林清月身上,“你妈是班主任,把我教训了一通,说我不管孩子,孩子都上初中了,不用心学习,我也不管管。我当时觉得这个老师真有意思,后来就主动替周叔叔去参加了好几次家长会,好几个月才穿帮呢。”
田苗哧哧笑着,“那您还真厉害,演技绝佳。”
原来母亲跟孟叔叔还有这么一段相识的趣事,田苗觉得很有意思。
孟繁海哈哈一笑,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时你妈发现我不是孩子的亲爸,气得哟……不过好在我魅力大,终于还是俘获你妈的芳心。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孟凌霄做一拱手动作,道:“爸,还是您厉害,宝刀不老,虽然多年未出江湖,一出来,还是武林高手!”
孟繁海将椅子往前挪了挪,训道:“确实比你强,你都27了,也没见你领回家一个女朋友。”
孟凌霄看了田苗一眼,意味深长的说:“爸,您看,您娶林阿姨,多划算啊,娶一个还带着一个,田苗以后住进咱们家,成了咱们家的人,那不正好给我做老婆吗?”
孟繁海听了孟凌霄的话,生气道:“你小子想得挺美!田苗以后就是你亲妹妹,你还想娶人家这么漂亮的女生?少做梦了吧。”
打孟繁海看见田苗的第一眼开始,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儿是个好女孩儿,打定主意要把她当作亲生的女儿看待。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有个女儿,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自是喜不自胜。然而,若是要让这个女孩儿做自己的儿媳妇,他可暂时没这个想法。
在他的脑海里,儿媳妇是要承担很大责任的,以后要为孟家生孩子,要照顾孟凌霄,更重要的是,要在孟凌霄掌管孟氏集团之后,在背后默默支持孟凌霄,辅佐他,并照顾好家庭。
孟凌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爸,您还不知道吧?我和田苗本来就认识,她是我亲学妹,本科一个学校的,您和林阿姨结婚了,就不准我们俩恋爱啦?”
孟繁海以为孟凌霄说的“恋爱”两字是在开玩笑,“就算你是苗苗的学长,人家苗苗这么优秀,能愿意跟你恋爱?”
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是很累的。他自己的亡妻就是这样,不仅得帮他出谋划策,还得照顾幼小的孩子,自己还没成功,妻子就撒手人寰。
因此,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女儿那么辛苦。
而孟凌霄听了父亲的话,喉咙一紧,是啊,田苗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于是他头皮有些发麻,“苗苗好歹也是我学妹,一个学校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孟繁海夹了一口菜,边吃边说:“我说你们俩怎么一前一后的来了饭店呢,原来是早就认识,认识多久啦?”
孟凌霄抿了抿唇,“都认识三个多月了。”
虽然只认识了三个月,但是,田苗在孟凌霄心中,已经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个纯真的女孩子,没有被社会沾染上一丝的尘埃,在现在这个光怪陆离、纷纷扰扰的社会,还能有这么纯美的女孩子,实属难得。
况且田苗是他的学妹,他对学校原本就有着一种亲切感,那里是他留下青春足迹的地方,因此,自然对田苗又多了一分怜爱之情。
孟繁海喝了一口茶,道:“我还以为你们在学校就认识呢,还近水楼台……你别张口就胡说要跟别人恋爱,你乱说不要紧,别让女孩子当真了,戴叔叔家的丹妮不是喜欢你好几年了吗?”
在孟繁海的心中,他的儿媳妇,最好也是个出身优渥的女人,那样的女人,从小到大,多少学会了一些从商之道,不用从头学起,家里又有资源和金钱,不用多辛苦,就能让孟氏集团更上一层楼。强强联合,反而能让彼此都轻松。
至于田苗,他更希望她嫁个普通的有钱人,不需要为一个大集团劳心劳力,至于嫁妆,他绝对会准备得极其丰厚。
孟凌霄摇摇头,道:“她喜欢我,可是我不喜欢她呀。您看看她平日里嚣张跋扈的样子,您敢让她做您儿媳妇啊?”
孟繁海不以为意,“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女孩,不都这个样子吗?过两年成了家,就好了。”
孟凌霄僵笑,“您以为现在这个时代,还跟以前一样,成了家,女人就乖乖做贤妻良母啦?才没那种好事呢!”
孟繁海突然严肃起来,带着几分气势和威严,“你戴叔叔跟我是多年的交情了,人家有家底,不像我白手起家,可丹妮她不嫌弃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孟凌霄最讨厌听父亲提起戴丹妮,这个女人,缠了他好几年,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可是怎么甩都甩不掉,一听到她的名字,他就头大。
他跟她明明白白的说过,他不喜欢她,甚至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但是,她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女人,甚至为了爱情,能做出一些邪恶的事。但无论她做什么,她装可怜也好,盛气凌人也好,他都不喜欢,即使她相貌好、身材好、脸皮厚,还有小强一般的抗打压能力,他也仍然对她提不起一丝兴趣。
于是他有点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爸,我说了多少次了,我不喜欢戴丹妮,您和戴叔叔关系好,我祝你们越来越好,可你们总不能非让我娶戴丹妮吧!”
孟凌霄笑了笑,“爸,我哪儿敢发表什么意见啊?不过,您总得告诉我和田苗,你们是怎么相爱的吧?”
孟繁海的脸上满是笑意,“这个啊,说起来真是有缘,在一次,你周叔叔出差了,家里没人给他儿子开家长会,我就代他去了,你们猜怎么着?”
田苗带着询问的目光,“怎么着?穿帮啦?”
孟繁海的目光落在林清月身上,“你妈是班主任,把我教训了一通,说我不管孩子,孩子都上初中了,不用心学习,我也不管管。我当时觉得这个老师真有意思,后来就主动替周叔叔去参加了好几次家长会,好几个月才穿帮呢。”
田苗哧哧笑着,“那您还真厉害,演技绝佳。”
原来母亲跟孟叔叔还有这么一段相识的趣事,田苗觉得很有意思。
孟繁海哈哈一笑,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时你妈发现我不是孩子的亲爸,气得哟……不过好在我魅力大,终于还是俘获你妈的芳心。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孟凌霄做一拱手动作,道:“爸,还是您厉害,宝刀不老,虽然多年未出江湖,一出来,还是武林高手!”
孟繁海将椅子往前挪了挪,训道:“确实比你强,你都27了,也没见你领回家一个女朋友。”
孟凌霄看了田苗一眼,意味深长的说:“爸,您看,您娶林阿姨,多划算啊,娶一个还带着一个,田苗以后住进咱们家,成了咱们家的人,那不正好给我做老婆吗?”
孟繁海听了孟凌霄的话,生气道:“你小子想得挺美!田苗以后就是你亲妹妹,你还想娶人家这么漂亮的女生?少做梦了吧。”
打孟繁海看见田苗的第一眼开始,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儿是个好女孩儿,打定主意要把她当作亲生的女儿看待。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有个女儿,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自是喜不自胜。然而,若是要让这个女孩儿做自己的儿媳妇,他可暂时没这个想法。
在他的脑海里,儿媳妇是要承担很大责任的,以后要为孟家生孩子,要照顾孟凌霄,更重要的是,要在孟凌霄掌管孟氏集团之后,在背后默默支持孟凌霄,辅佐他,并照顾好家庭。
孟凌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爸,您还不知道吧?我和田苗本来就认识,她是我亲学妹,本科一个学校的,您和林阿姨结婚了,就不准我们俩恋爱啦?”
孟繁海以为孟凌霄说的“恋爱”两字是在开玩笑,“就算你是苗苗的学长,人家苗苗这么优秀,能愿意跟你恋爱?”
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是很累的。他自己的亡妻就是这样,不仅得帮他出谋划策,还得照顾幼小的孩子,自己还没成功,妻子就撒手人寰。
因此,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女儿那么辛苦。
而孟凌霄听了父亲的话,喉咙一紧,是啊,田苗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于是他头皮有些发麻,“苗苗好歹也是我学妹,一个学校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孟繁海夹了一口菜,边吃边说:“我说你们俩怎么一前一后的来了饭店呢,原来是早就认识,认识多久啦?”
孟凌霄抿了抿唇,“都认识三个多月了。”
虽然只认识了三个月,但是,田苗在孟凌霄心中,已经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个纯真的女孩子,没有被社会沾染上一丝的尘埃,在现在这个光怪陆离、纷纷扰扰的社会,还能有这么纯美的女孩子,实属难得。
况且田苗是他的学妹,他对学校原本就有着一种亲切感,那里是他留下青春足迹的地方,因此,自然对田苗又多了一分怜爱之情。
孟繁海喝了一口茶,道:“我还以为你们在学校就认识呢,还近水楼台……你别张口就胡说要跟别人恋爱,你乱说不要紧,别让女孩子当真了,戴叔叔家的丹妮不是喜欢你好几年了吗?”
在孟繁海的心中,他的儿媳妇,最好也是个出身优渥的女人,那样的女人,从小到大,多少学会了一些从商之道,不用从头学起,家里又有资源和金钱,不用多辛苦,就能让孟氏集团更上一层楼。强强联合,反而能让彼此都轻松。
至于田苗,他更希望她嫁个普通的有钱人,不需要为一个大集团劳心劳力,至于嫁妆,他绝对会准备得极其丰厚。
孟凌霄摇摇头,道:“她喜欢我,可是我不喜欢她呀。您看看她平日里嚣张跋扈的样子,您敢让她做您儿媳妇啊?”
孟繁海不以为意,“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女孩,不都这个样子吗?过两年成了家,就好了。”
孟凌霄僵笑,“您以为现在这个时代,还跟以前一样,成了家,女人就乖乖做贤妻良母啦?才没那种好事呢!”
孟繁海突然严肃起来,带着几分气势和威严,“你戴叔叔跟我是多年的交情了,人家有家底,不像我白手起家,可丹妮她不嫌弃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孟凌霄最讨厌听父亲提起戴丹妮,这个女人,缠了他好几年,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可是怎么甩都甩不掉,一听到她的名字,他就头大。
他跟她明明白白的说过,他不喜欢她,甚至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但是,她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女人,甚至为了爱情,能做出一些邪恶的事。但无论她做什么,她装可怜也好,盛气凌人也好,他都不喜欢,即使她相貌好、身材好、脸皮厚,还有小强一般的抗打压能力,他也仍然对她提不起一丝兴趣。
于是他有点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爸,我说了多少次了,我不喜欢戴丹妮,您和戴叔叔关系好,我祝你们越来越好,可你们总不能非让我娶戴丹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