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海的眉头松开,“也不是说非让你娶谁,反正你也没个意中人,多跟丹妮处处,说不定就喜欢上了呢?再说,丹妮她爷爷,当年可真算一个人物。”
孟繁海最早认识的,不是戴丹妮的父亲戴朝辉,而是她的爷爷。
她的爷爷当年是京北人尽皆知的食品饮料大商人,富甲一方,为人和善,他原本想将家业交给大儿子,却没想到,大儿子在一场离奇的车祸中离世,二儿子也莫名其妙就疯了,于是,只能将公司交给小儿子戴朝辉。
孟凌霄却听不进去,“现在都是自由恋爱,还处处,听起来就像包办婚姻。况且戴丹妮爷爷是有本事,可她爸现在没您赚的多啊!干嘛为了联姻,把您儿子一生的幸福都搭进去?”
孟凌霄说的没错,自从戴氏集团到了戴朝辉的手上,企业虽然不能说是一天不如一天,但终于是日益衰败了。
戴爷爷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的时候,看着自己一手创办的戴氏集团光芒不胜往日,也是两眼浊泪,一言难尽。
但终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市面上能比戴氏口号更响亮、更有知名度的食品饮料企业,也不多见。
孟繁海听见儿子说他为了联姻,要把他一生的幸福搭进去,不由得有点生气,他冷哼一声,“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势力的生意人?你都27了,连恋爱都没谈过,既然你没有喜欢的人,那戴丹妮不就是现成的最好人选吗?”
见孟凌霄还要说话,田苗怕他说话不中听,赶紧打断,抢先笑道:“孟叔叔,您别跟凌霄学长生气了,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来,我以茶代酒,敬您一杯。”说着,田苗站起身来。
孟繁海也站起来,往杯子里倒了些许红酒,“苗苗啊,凌霄真是不懂事,不过以后他就是你哥了,你们还得互相帮助。”
田苗仰头将茶一口喝下,“那必须的!”
“你也替我劝劝他,都多大的人了,不好好想着恋爱结婚,还想拿你当挡箭牌,这能行吗?”说完,孟繁海将酒一饮而尽。
劝他?那岂不是相当于要劝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她真的不愿意劝。
但是,这是她第一次见孟叔叔,总不能直接顶嘴吧。
况且,孟叔叔根本不就知道她与孟凌霄到底是什么关系,也许在旁人看来,三个月就爱的死去活来,原本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儿吧。
但是,爱情来了, 谁也挡不住,爱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更不要说,孟凌霄原本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谁见了他,会不喜欢呢?
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田苗也喝了一口茶,笑道:“孟叔叔,您放心,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劝他的。”
孟凌霄还想说话,田苗赶紧又说:“孟叔叔,我看今天时间也不早了,我还得赶回公司去加会儿班,要不咱们就早点散了吧。”
孟繁海深邃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心疼,“今天周六,还得加班?哎呀,年轻人真是辛苦,凌霄也是总加班。你们做金融,确实不容易,那就赶紧去公司吧,凌霄,送苗苗去公司。”
孟凌霄答应着,与田苗一起走了出去。
“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在咱们身上,咱们应该去买彩票,准能中奖。”田苗笑着上车,系上安全带。
孟凌霄看着这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她虽然不瘦,但略显柔弱,高挑的身材配着白皙的皮肤,眼神明亮。
这顿饭的前半部分吃得令人舒心,可后半部分就成了催婚现场,他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拉起田苗的手,什么也没说。
可是,孟凌霄的手一触碰到田苗,田苗柔软的小手瞬间便挣脱了。
孟凌霄楞了一下,“苗苗,你今天为什么不让我跟我爸说清楚?”
田苗苦涩的笑了笑,“你有白富美喜欢,又何必被我这个灰姑娘连累?”
以前,田苗从来不奢求能嫁给个王子,因此,也不觉得自己是灰姑娘,可今天这一顿饭吃下来,不说吃饭的地方是多么的金碧辉煌了,菜品的价格也极贵,关键孟凌霄还有个白富美追着跑,她真的有点儿小自卑了。
听到田苗这么说,孟凌霄感觉怪怪的,“苗苗,你怎么会连累我?更何况,咱们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以后无论怎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呗。”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被任何人连累,如果一个人足够强大,谁都连累不了他。
田苗摇头,“我想,孟叔叔想让你娶个能帮到你们家的女人,我可没那本事。”
孟凌霄看了田苗一眼,“苗苗,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家就是你们家,你才是最能帮到咱们家的人。”
如果一个人男人需要女人的家族,才能让自己的企业发扬光大,本身也证明他的能力并不足够。
无论如何,他绝对不允许让自己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更不允许自己喜欢的人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田苗摆摆手,“得得得,别这么快就咱们家了,我感觉你爸不怎么喜欢我嘛,一听你打我的注意,吓得都生气了。”
她不知道孟繁海想要把她当作亲生女儿的心思,今天得知孟凌霄没有母亲,她更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该悲哀。听说,婆婆与儿媳是天生的仇人,很多儿媳妇只要见了婆婆,无论愿意不愿意,总要强打着精神陪着婆婆说话,又害怕自己说错话,不知道哪一句就让婆婆听不顺耳了,找她们的茬。婆婆一般都不怎么和善,很多人一结婚就怵婆婆。
因此,少了个婆婆, 真是少了很多事。
可是,孟凌霄自小就没有母亲,在感情方面,会不会跟她一样,有着不可改变的心理问题呢?她是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心理问题的,那就是,比她差的人她瞧不上,比她优秀的人,她又觉得配不上,总想找个跟她一模一样的人。
找了这么多年,终于觉得孟凌霄跟他是一类人,每次与他讲话,她说上半句,他就知道下半句,聊起来一点儿也不累,就像两个人各是一个圆的一半,得拼在一起,才算圆满。
可今天知道了,孟凌霄比她优秀,因此,她的心里,又在打鼓了。
孟繁海最早认识的,不是戴丹妮的父亲戴朝辉,而是她的爷爷。
她的爷爷当年是京北人尽皆知的食品饮料大商人,富甲一方,为人和善,他原本想将家业交给大儿子,却没想到,大儿子在一场离奇的车祸中离世,二儿子也莫名其妙就疯了,于是,只能将公司交给小儿子戴朝辉。
孟凌霄却听不进去,“现在都是自由恋爱,还处处,听起来就像包办婚姻。况且戴丹妮爷爷是有本事,可她爸现在没您赚的多啊!干嘛为了联姻,把您儿子一生的幸福都搭进去?”
孟凌霄说的没错,自从戴氏集团到了戴朝辉的手上,企业虽然不能说是一天不如一天,但终于是日益衰败了。
戴爷爷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的时候,看着自己一手创办的戴氏集团光芒不胜往日,也是两眼浊泪,一言难尽。
但终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市面上能比戴氏口号更响亮、更有知名度的食品饮料企业,也不多见。
孟繁海听见儿子说他为了联姻,要把他一生的幸福搭进去,不由得有点生气,他冷哼一声,“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势力的生意人?你都27了,连恋爱都没谈过,既然你没有喜欢的人,那戴丹妮不就是现成的最好人选吗?”
见孟凌霄还要说话,田苗怕他说话不中听,赶紧打断,抢先笑道:“孟叔叔,您别跟凌霄学长生气了,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来,我以茶代酒,敬您一杯。”说着,田苗站起身来。
孟繁海也站起来,往杯子里倒了些许红酒,“苗苗啊,凌霄真是不懂事,不过以后他就是你哥了,你们还得互相帮助。”
田苗仰头将茶一口喝下,“那必须的!”
“你也替我劝劝他,都多大的人了,不好好想着恋爱结婚,还想拿你当挡箭牌,这能行吗?”说完,孟繁海将酒一饮而尽。
劝他?那岂不是相当于要劝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她真的不愿意劝。
但是,这是她第一次见孟叔叔,总不能直接顶嘴吧。
况且,孟叔叔根本不就知道她与孟凌霄到底是什么关系,也许在旁人看来,三个月就爱的死去活来,原本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儿吧。
但是,爱情来了, 谁也挡不住,爱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更不要说,孟凌霄原本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谁见了他,会不喜欢呢?
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田苗也喝了一口茶,笑道:“孟叔叔,您放心,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劝他的。”
孟凌霄还想说话,田苗赶紧又说:“孟叔叔,我看今天时间也不早了,我还得赶回公司去加会儿班,要不咱们就早点散了吧。”
孟繁海深邃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心疼,“今天周六,还得加班?哎呀,年轻人真是辛苦,凌霄也是总加班。你们做金融,确实不容易,那就赶紧去公司吧,凌霄,送苗苗去公司。”
孟凌霄答应着,与田苗一起走了出去。
“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在咱们身上,咱们应该去买彩票,准能中奖。”田苗笑着上车,系上安全带。
孟凌霄看着这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她虽然不瘦,但略显柔弱,高挑的身材配着白皙的皮肤,眼神明亮。
这顿饭的前半部分吃得令人舒心,可后半部分就成了催婚现场,他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拉起田苗的手,什么也没说。
可是,孟凌霄的手一触碰到田苗,田苗柔软的小手瞬间便挣脱了。
孟凌霄楞了一下,“苗苗,你今天为什么不让我跟我爸说清楚?”
田苗苦涩的笑了笑,“你有白富美喜欢,又何必被我这个灰姑娘连累?”
以前,田苗从来不奢求能嫁给个王子,因此,也不觉得自己是灰姑娘,可今天这一顿饭吃下来,不说吃饭的地方是多么的金碧辉煌了,菜品的价格也极贵,关键孟凌霄还有个白富美追着跑,她真的有点儿小自卑了。
听到田苗这么说,孟凌霄感觉怪怪的,“苗苗,你怎么会连累我?更何况,咱们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以后无论怎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呗。”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被任何人连累,如果一个人足够强大,谁都连累不了他。
田苗摇头,“我想,孟叔叔想让你娶个能帮到你们家的女人,我可没那本事。”
孟凌霄看了田苗一眼,“苗苗,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家就是你们家,你才是最能帮到咱们家的人。”
如果一个人男人需要女人的家族,才能让自己的企业发扬光大,本身也证明他的能力并不足够。
无论如何,他绝对不允许让自己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更不允许自己喜欢的人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田苗摆摆手,“得得得,别这么快就咱们家了,我感觉你爸不怎么喜欢我嘛,一听你打我的注意,吓得都生气了。”
她不知道孟繁海想要把她当作亲生女儿的心思,今天得知孟凌霄没有母亲,她更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该悲哀。听说,婆婆与儿媳是天生的仇人,很多儿媳妇只要见了婆婆,无论愿意不愿意,总要强打着精神陪着婆婆说话,又害怕自己说错话,不知道哪一句就让婆婆听不顺耳了,找她们的茬。婆婆一般都不怎么和善,很多人一结婚就怵婆婆。
因此,少了个婆婆, 真是少了很多事。
可是,孟凌霄自小就没有母亲,在感情方面,会不会跟她一样,有着不可改变的心理问题呢?她是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心理问题的,那就是,比她差的人她瞧不上,比她优秀的人,她又觉得配不上,总想找个跟她一模一样的人。
找了这么多年,终于觉得孟凌霄跟他是一类人,每次与他讲话,她说上半句,他就知道下半句,聊起来一点儿也不累,就像两个人各是一个圆的一半,得拼在一起,才算圆满。
可今天知道了,孟凌霄比她优秀,因此,她的心里,又在打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