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卿衣虽和关独往不曾蒙面,他却实在见过。

    就是在渝城,就是在歌舞教坊中。

    当时赵子暮被两拨人合围,有死无生的时候,突然就有人走脱而出,寥寥几手,便将所有誓取人头的家伙打散,这个人就是关独往。

    乍看过去,关独往的模样是不惊人的,也远没有世人想象中那般拥有睥睨天下的气魄,倒是有些邋遢,还常常挂着些许酒窝,与赵子暮对坐时,也只聊过往,不着一丝江湖天下。

    他其实想不到关独往竟是如此模样。

    若是其当真是闲云野鹤、不修边幅的人,又何故一直卧在朝堂之下?

    可他又觉得关独往就该是如此模样。

    一个人只有性子不拘小节、海纳豁达,才具有“虽万人吾往矣”的雄心壮志。

    正在他不禁回想关独往的时候,胡狼话锋却已接着在道。

    “关独往自然是天底下排名第一的英雄,排名第二的,却在我家。”

    孟卿衣的眼皮抖了抖,道。

    “哦?哪位?”

    胡狼道。

    “萧云乱。”

    孟卿衣早已知悉胡狼必定会在他的面前提起萧云乱,孟卿衣只是想不到胡狼竟会将其排做天下第二的英雄。

    孟卿衣觉得好笑,孟卿衣却又不能笑,只好板着脸,道。

    “怎么说?”

    胡狼目光清澈,全然没有半点糊涂,道。

    “这天底下倘若还有第二个人可以做出不逊于关独往的功勋,我想,只有萧云乱。”

    孟卿衣不置可否,孟卿衣只是道。

    “取缔妙仙王的一战,萧云乱固然施展了手段,但以我看来,居功至为的,是你老胡。”

    胡狼摇摇头。

    “那不过是帮派之间争抢地盘,何谈伟大。”

    “萧云乱将做到的,远比这些雄浑得多、壮烈得多。”

    谁都知道胡狼一向有眼光,萧云乱能得其如此夸赞,一定是不世出的奇才,就连孟卿衣也不由得好奇了。

    胡狼却突然沉声,直勾勾地盯着他,一字一句,都尤为认真地道。

    “所以我会盯着你。一旦出手,非但有李拓的杀招,还会有我。”

    刚才胡狼的实力他看得清楚,自然了解自己全然无法与之对敌,所以即便他的确很少恐惧,但被胡狼如此近距离的威胁,还是有寒湿透了背襟。

    可是胡狼很快又笑了笑,笑容里却也有些孤凉,道。

    “但谢乌衣已说过一切都是误会,李拓也没有将你击毙在路途上,我相信你没有为非作歹的心肠。”

    他这才道。

    “其实我连自己因何要杀萧云乱的缘由都不知道。”

    胡狼点点头,道。

    “或许是你得罪了仇家,或许是有人故意挑拨夹马道和墨雨堂。”

    胡狼旋即又叹了口气,道。

    “江湖就是这样,虚虚实实。你以为自己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真的,其实也可以是做假。”

    他点点头。

    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

    就连孟卿衣也忍不住搭腔。

    “还是那句话,江湖烟雨里,无可奈何事几许。”

    胡狼听过这句话。胡狼已把眼眸都给闭上。

    然后,胡狼才道。

    “这里没有你要喝的酒了,你们走吧,之后,还有连余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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