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余殇果然也在等候。

    那是一间曲径通幽的小阁,离胡狼的住居还有三炷香的马程。

    小阁里非但有连余殇,还有整张桌的酒肉。

    桌是长桌,肉也是天南地北,什么都有,不但有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就连雁肉、狍子肉也烹熟了在桌,然后再配几个冬季里的时鲜蔬菜相佐。

    孟卿衣才被带入小阁里,眼睛都直勾勾了。饥肠辘辘的一整天,方才又动了手,看着一桌子的菜肴,自然食指大动。

    更何况连余殇客气得很。

    连余殇已经在招呼道。

    “赶紧坐。”

    桌前只铺排了三张椅子。

    由于连余殇居中,他和孟卿衣只能分左右而坐。

    连余殇先是看向左边,颔首道。

    “快刀卿衣。”

    孟卿衣也跟着点头,嘴边道。

    “好说好说。”

    其实孟卿衣的心思早已经扑进了酒肉里。孟卿衣正在仔细地观察每一道菜的烹饪手法,有的清蒸,有的水煮,有的红烧,渐渐觉得两瓣唇都有些发干,不禁要用舌头舔一舔。

    只是主人的筷子未动,孟卿衣自然也不好先动。

    这时连余殇又看向了他,也是客客气气地问候。

    “残空。”

    他则是作揖,道。

    “连帮主。”

    连余殇耿直地笑了笑,随即道。

    “我知道你们从隽永城一路奔波下来,实在是辛苦了。”

    孟卿衣苟同道。

    “谁若说不辛苦,我一定把其打得连爸妈都认不出来。”

    连余殇看起来则是很喜欢孟卿衣的幽默,连余殇笑着道。

    “那我们先吃饭,下筷子,下筷子。”

    有了连余殇的话,孟卿衣立刻就将手里的筷子竖了起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比适才和胡狼的对刀更要凄厉凶惨。

    他的肚子当然也扁扁的。他却绝不是孟卿衣那样大包大揽的性子,一定是夹一筷子菜,配一口饭。而孟卿衣往往是碗里的还没吃完,筷子已经游离在其余的盘子上了。

    最近连余殇一向都呆在夹马道,本不该像是饿死鬼投胎,但是看见孟卿衣的模样,竟也忍不住敞开了怀地吃起来。

    竹筷时不时地敲在盘子上,清脆得像击乐的琴师一般。

    突然,孟卿衣顿了顿;连余殇也就跟着顿了顿。

    好客的连余殇不禁要问。

    “怎么了?”

    孟卿衣感动道。

    “你们这里当然有个顶好厨子,懂得做顶好的饭菜。”

    连余殇的神态也跟着变得庄重起来,肃穆地道。

    “让大家吃饱吃好、穿多穿暖,一向是我们夹马道的宗旨。”

    可是孟卿衣难免又要感慨起来。

    “可是有好菜却无好酒,可悲可叹。“

    连余殇很是好客。连余殇自然要叫起来。

    “有,当然有。夹马道八百工农,最爱的就是劳作后喝一口。”

    连余殇起身,返到小阁的厨房里,亲自取了三壶酒。

    “上好的竹叶青,浅尝即止,可不要喝多。”

    孟卿衣笑笑,接过来的时候立刻牛饮,寥寥几口,已全部灌入了腹中。

    他叹了口气,说。

    “我这壶你也喝了。”

    孟卿衣简直是掠过连余殇,由他手底接过了酒,然后便又是咕噜咕噜地倒酒。

    一下子,已然再次见底。

    连余殇也想要拼酒,可准备的终究不多。

    连余殇只好也把自己手中的酒壶递与孟卿衣,喃喃地说。

    “慢些喝,慢些喝,我这里的酒实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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