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巍峨的群山高处笼罩着云霭,一个带着斗笠的人正半蹲在悬崖边上,只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可他只是低头摆弄着一只猎隼。那猎隼凶猛无比,一直扑腾,锋利的爪喙一直周旋在他的指间,若不是那个人带着长及肘部的皮手套,恐怕要落得双手鲜血淋漓的下场。
他一边往猎隼的腿上绑着什么东西,一边自言自语道:“我找不到你,它总找得到你,虽然你一直躲着我,但我不相信你会不管老三的死活!”
说话间,他已经绑好了,站起身,用双手将猎隼向上一托,喝了声:“走吧!”
那猎隼脱了禁制,瞬间展开了宽阔的翅膀,盘旋了一下就飞走了。那个人看着猎隼远去的身影,久久伫立不动,他的斗笠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容,只有脑后的长发被山风吹着,肆无忌惮的飞舞。
我叫苏谅,无业游民,现在住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南区的家属楼里,听我二叔说,这个房子是我过世的老爹留给我的。虽然我对他没有多少记忆,但是我从二叔口中的描述来看,他是个好人,勤奋善良,可惜身体不好,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得癌症死掉了,我现在都想不起来他的长相。至于我妈,我二叔说他也不清楚,说是我老爹突然有一天抱回一个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就养起来了。不过我二叔说,现在来看,没抱错,我无论是长相还是脾气秉性都越来越像我老爹,用他的原话说就是,绝对是苏家的种。
因为没爹没娘,所以我跟亲戚们的关系也不太亲近,但据我所知,苏家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家族,从每年的家庭聚会就能发现。每年农历的除夕、正月十五、七月十五还有冬至都会有一次盛大的聚会,基本上每个苏家的人都会到场,无论多远都会尽量回来,甚至包括已经出嫁的女儿们,从这一点上看,苏家的姑爷和婆家都是好脾气,因为按照中国的传统,嫁出去的女儿断然没有在娘家过年的道理。
不过这种聚会,我倒是很少出席,因为我没有父亲,没有人管,另外也是因为那些亲戚我确实不熟,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该叫什么。以前我十几岁的时候,二叔曾经带我参加过几次,人太多,光祖父辈的就十七八个,最大的九十多岁,最小的比我还小,名字里还只有一个字不同,真的傻傻分不清。后来二叔见我实在无聊,也就不再强求我参加这种聚会了。
二叔是我老爹的二弟,也是我老爹兄弟中唯一一个留在哈尔滨的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有四个弟弟,剩下三个分别在云南、四川以及上海,我都见过,可是没什么印象。我二叔结过婚,可惜后来很早就离婚了,我对那个婶子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只留下两个孩子,一个比我大,一个比我小,我们都是本家言字辈,所以大的叫苏训,小的叫苏谦。我们三个就像亲兄弟一样长大,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年级上学,由同一个游戏厅转战同一个网吧,玩同样的游戏加入同样的公会。
唯一不同的是,二叔对我比较宽容,几乎可以称的上是放纵了。在“棍棒出孝子”思想指导下的北方家庭里,虽然同样闹的鸡飞狗跳人见人嫌,但挨打的从来没有我,连一句重话都没对我说过。经常是闯了祸回家,他们两个被拖进二叔的卧室,我被一个人留在客厅,坐在沙发上心惊胆战的听他们鬼哭狼嚎。到后来,他们就总是把事情往我身上推,反正叔叔又不会打我,最多是罚我背书罢了,结果时间长了,别的作用没有,叔叔家里的诸子百家各种典籍我倒是背了大半。
我记得有一本书中提到心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叛逆期其实是构建自我意识的过程,孩子通过反抗直至打败自己的父母来完成成年心理的建设,这在很多古老的神话中都有影射,比如宙斯弑父,比如俄尔普斯,缺失父母或被极度宠溺的孩子在成年之后容易发生心理问题也是因为这一点。由于二叔的这种“特别优待”,使我失去了反抗的对象,我的叛逆就像是用力将拳头打进棉花,不会有任何的成就感或是自豪感回馈给我。久而久之,我变得温顺消极且随波逐流,还有一点懦弱,我自己知道,不过我也并不在意,这是好事,人生苦短,想那么多干什么呢。
我们三个都没有什么念书的天分,他们两个读完高中就去外地读技校学汽修,只有我自己勉强上了一所本地的二流大学,后来他们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在火车站看到“山东蓝翔技校欢迎你”的条幅时,有种突然找到组织了的感觉。苏谦比我小一岁,所以多陪了我一年,等到我上大二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下我自己了,开始时还颇不习惯,觉得有些孤单,毕竟他们两个谁也不是安顺的人。但是二十岁的年纪,哪里知道寂寞两个字怎么写呢,很快我就跟我的同学们玩在了一起。
在我上了大学之后所交的朋友当中,跟我玩的最好的是叶修。他比我小一岁,那时剃着寸头,好像有多动症一样成天上蹿下跳,无时不刻不笑成一朵向日葵。如果说我是只敢在内心狂野一把的“闷骚”类型,那么他就是“明骚”的典型代表,脸皮厚得无以复加,且自诩坦诚,被一个外院的女生拒绝了十几次还不放弃,每天都贱兮兮一脸谄媚的给人家全寝室打水,还美其名曰:坚持就是胜利,结果大学四年下来女生没泡到,倒是留下了一个“打水哥”的美名,因为他每天中午都准时拎着四壶水等在楼下,就为了跟那个女生说几句话。
不过这样的现象在我们学院还是可以理解的,由于专业是电力,整个学院都是汉子,全市闻名的“和尚班”就是出自我们学院,一个班级二十几个都是男生,大学四年都没谈过恋爱,唯一说过话的女人是自习室的清扫大妈:“小伙子,麻烦让一下。”这样的生存环境,自然也就没有“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的机会了。
所以,我的大学很快就在逃课、挂科、补考以及dota中结束了,叶修去了东莞工作,还打过电话跟我说,南方的女孩子很漂亮,皮肤白,身材好,声音软糯,说什么都好像在撒娇,只可惜他听不太懂。我对这个嗤之以鼻,跟他说,单单遗憾他在临走之前没有到我家里坐坐,我二叔做的糖醋小排可是一绝呢,他却大大咧咧的跟我说,那个公司非得让他赶紧过去实习,再说只要咱们还联系,总有机会的。他说的也对,叶修虽然不是哈尔滨人,但至少是黑龙江人,他回家的的话怎么也会路过哈尔滨,总有机会再见的。
毕了业我就开始找工作,本来我这个专业,虽然不算吃香,但在南方一些城市也有人愿意要,可二叔极力反对我离开哈尔滨。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坚决的反对我做一件事情,我尝试着跟他谈过,但是我发现自己无论怎样说,他都有理由反对,而且相当坚决,后来我只得妥协,断了离开他身边的念想。
但是留下来,我这个专业就不太好找工作,也不好意思再跟二叔伸手,只好先打一些零工挣钱,比如在超市当收银员,在当铺里当伙计,做销售卖房子卖车。好在二叔把我老爹的房子给了我,有了住的地方,生活就好过了一大半,我还可以经常回二叔那里蹭饭吃,除了没有女朋友,我的小日子过的不算糟,所以也就渐渐打消了离开哈尔滨的打算。
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二叔身边,其实我去过的地方不算少,青岛、成都、西安,泰山、黄山、长白山,大兴安岭、西双版纳,二叔每个假期都会带我们几个出去转,甚至有时候只带我自己出去,把苏训和苏谦都晾在家里。但是,这些时候二叔都在,我上学的时候没住过校,甚至有了自己的房子之后,一个星期都至少回二叔家里一趟。这一次我以为终于到了我自己独身闯天下的时候,却依旧被二叔阻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人一向没什么主见,随波逐流惯了,二叔既然反对,我留下便是,也许他觉得我老爹早死,又没娘,他不忍心让我在外独自漂泊吧。
2011年,我在黑大后面四道街的一家酒吧里当服务员,都说学生的钱最好赚,这里前有医大后有黑大,旁边是理工和林大,是做生意的风水宝地。在这里,整整一条街都是酒吧、饭店还有烧烤大排档,以及各种小商小贩,下午五点以后夜幕降临,这里就是摩肩接踵的人海,很多人出来吃饭、逛街,也有很多人摆摊,,所有你想到的想不到的,这里都有的卖,真是五光十色应接不暇。我喜欢在这里工作的原因除了离家近,就是热闹,我的房子里只有我自己,我讨厌一个人待着。
这里酒吧的侍应大部分都是陪酒女,我猜是有很多女学生出来兼职,年轻漂亮,化很厚重的妆,在夜晚灯光的映照下,艳丽无边,情商高,放得开,能把男人的钱包榨的一干二净。我是男的,自然不能去陪酒,只能站在吧台后面,装腔作势的调酒,其实我也不会,但几个月下来,好歹学了一点,时间长了也记住了哪几种混在一起比较好喝,再加上学校附近的酒吧,一般没有那么高的逼格,就我这两下子,足够应付过去了。
在这里工作了几个月,我慢慢发现来酒吧的人基本上是固定的,他们来的时间也基本不会变,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周一到周五基本是上班族,而周末一般学生比较多,看得久了,就能记住几张熟面孔,也大概能猜出职业和地位。
有一个女人,大概是私企办公室里的白领,身材、相貌、气质都很好,经常在周四的晚上跟几个朋友过来,在固定的位置上点伏特加的小瓶预调果酒来喝;有一个人略胖,我猜他可能是附近哪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永远的黑西装、白衬衣,经常带着几个同样黑西装的人过来,坐在靠近舞台的位置喝酒吧自制的黑麦啤酒;还有一个人,我对他印象最深刻,因为他经常都坐在吧台前面对着我,很漂亮的男人,长发,喜欢穿衬衫,通常会抽烟,但从来没跟我说过话,一个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有时也会带同伴过来,有男有女,那样他就会坐在一个靠里的卡座,他通常点龙舌兰,而且喝的很快,我无法猜测他的职业,不过我总觉得他的性取向有问题。
大概10月末的一天,虽然那时哈尔滨已经开始下雪,通常灰蒙蒙的时阴时晴,但那一天天气格外晴朗,天气好我的心情也好,我早早就去了酒吧,由于是上午,酒吧还没开始营业,我歪在吧台后面,懒散的擦着玻璃杯。虽然没爹没娘,但是我活到现在还真是没遇过什么风浪,有饭吃,有学上,有工作有房子,也有兄弟有朋友,没那么精彩,可这样的生活也挺惬意的,平安是福嘛,不过要是再有个女朋友就更好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突然,电话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篇东西的初衷本是为了对抗我的焦虑。
这个故事我已经构思了很久,大概有几年的样子,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只因我觉得有很多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想在这个上面花费时间。然而最近我发现,我焦虑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写东西的时间,已经无法再进行我的任何计划,于是就索性开始动笔,将这个故事完整的记录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焦虑竟然渐渐有所好转,随着情节的延伸,原本无处安放的心情也在随之开阔,就决定继续下去,直至我的这个阶段结束。所以既然是焦虑之作,言语间难免沉郁,故事的结局也不会太好,见谅。
从本质上说,我是个外热内冷的人,看似对所有人都能敞开心胸,无所保留,实则固守着心底的一点点小原则不肯放弃。我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保持这种状态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人总要有一点念想才能活下去,我本就是个对世事极其消极的人,这一点念想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是我生活至今的动力,所以我还是愿意为此付出些代价的。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苏谅,我很喜欢这个“谅”字,原谅,放下,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是我对他、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希冀。这个原谅着自己和别人的主人公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他是个平凡的人,或者说,他自认为是个平凡的人。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事情的话,他会逐渐经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然后慢慢老去,直至死亡。可是命运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发生作用,他会经历什么事情呢,我也很好奇。
他一边往猎隼的腿上绑着什么东西,一边自言自语道:“我找不到你,它总找得到你,虽然你一直躲着我,但我不相信你会不管老三的死活!”
说话间,他已经绑好了,站起身,用双手将猎隼向上一托,喝了声:“走吧!”
那猎隼脱了禁制,瞬间展开了宽阔的翅膀,盘旋了一下就飞走了。那个人看着猎隼远去的身影,久久伫立不动,他的斗笠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容,只有脑后的长发被山风吹着,肆无忌惮的飞舞。
我叫苏谅,无业游民,现在住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南区的家属楼里,听我二叔说,这个房子是我过世的老爹留给我的。虽然我对他没有多少记忆,但是我从二叔口中的描述来看,他是个好人,勤奋善良,可惜身体不好,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得癌症死掉了,我现在都想不起来他的长相。至于我妈,我二叔说他也不清楚,说是我老爹突然有一天抱回一个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就养起来了。不过我二叔说,现在来看,没抱错,我无论是长相还是脾气秉性都越来越像我老爹,用他的原话说就是,绝对是苏家的种。
因为没爹没娘,所以我跟亲戚们的关系也不太亲近,但据我所知,苏家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家族,从每年的家庭聚会就能发现。每年农历的除夕、正月十五、七月十五还有冬至都会有一次盛大的聚会,基本上每个苏家的人都会到场,无论多远都会尽量回来,甚至包括已经出嫁的女儿们,从这一点上看,苏家的姑爷和婆家都是好脾气,因为按照中国的传统,嫁出去的女儿断然没有在娘家过年的道理。
不过这种聚会,我倒是很少出席,因为我没有父亲,没有人管,另外也是因为那些亲戚我确实不熟,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该叫什么。以前我十几岁的时候,二叔曾经带我参加过几次,人太多,光祖父辈的就十七八个,最大的九十多岁,最小的比我还小,名字里还只有一个字不同,真的傻傻分不清。后来二叔见我实在无聊,也就不再强求我参加这种聚会了。
二叔是我老爹的二弟,也是我老爹兄弟中唯一一个留在哈尔滨的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有四个弟弟,剩下三个分别在云南、四川以及上海,我都见过,可是没什么印象。我二叔结过婚,可惜后来很早就离婚了,我对那个婶子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只留下两个孩子,一个比我大,一个比我小,我们都是本家言字辈,所以大的叫苏训,小的叫苏谦。我们三个就像亲兄弟一样长大,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年级上学,由同一个游戏厅转战同一个网吧,玩同样的游戏加入同样的公会。
唯一不同的是,二叔对我比较宽容,几乎可以称的上是放纵了。在“棍棒出孝子”思想指导下的北方家庭里,虽然同样闹的鸡飞狗跳人见人嫌,但挨打的从来没有我,连一句重话都没对我说过。经常是闯了祸回家,他们两个被拖进二叔的卧室,我被一个人留在客厅,坐在沙发上心惊胆战的听他们鬼哭狼嚎。到后来,他们就总是把事情往我身上推,反正叔叔又不会打我,最多是罚我背书罢了,结果时间长了,别的作用没有,叔叔家里的诸子百家各种典籍我倒是背了大半。
我记得有一本书中提到心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叛逆期其实是构建自我意识的过程,孩子通过反抗直至打败自己的父母来完成成年心理的建设,这在很多古老的神话中都有影射,比如宙斯弑父,比如俄尔普斯,缺失父母或被极度宠溺的孩子在成年之后容易发生心理问题也是因为这一点。由于二叔的这种“特别优待”,使我失去了反抗的对象,我的叛逆就像是用力将拳头打进棉花,不会有任何的成就感或是自豪感回馈给我。久而久之,我变得温顺消极且随波逐流,还有一点懦弱,我自己知道,不过我也并不在意,这是好事,人生苦短,想那么多干什么呢。
我们三个都没有什么念书的天分,他们两个读完高中就去外地读技校学汽修,只有我自己勉强上了一所本地的二流大学,后来他们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在火车站看到“山东蓝翔技校欢迎你”的条幅时,有种突然找到组织了的感觉。苏谦比我小一岁,所以多陪了我一年,等到我上大二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下我自己了,开始时还颇不习惯,觉得有些孤单,毕竟他们两个谁也不是安顺的人。但是二十岁的年纪,哪里知道寂寞两个字怎么写呢,很快我就跟我的同学们玩在了一起。
在我上了大学之后所交的朋友当中,跟我玩的最好的是叶修。他比我小一岁,那时剃着寸头,好像有多动症一样成天上蹿下跳,无时不刻不笑成一朵向日葵。如果说我是只敢在内心狂野一把的“闷骚”类型,那么他就是“明骚”的典型代表,脸皮厚得无以复加,且自诩坦诚,被一个外院的女生拒绝了十几次还不放弃,每天都贱兮兮一脸谄媚的给人家全寝室打水,还美其名曰:坚持就是胜利,结果大学四年下来女生没泡到,倒是留下了一个“打水哥”的美名,因为他每天中午都准时拎着四壶水等在楼下,就为了跟那个女生说几句话。
不过这样的现象在我们学院还是可以理解的,由于专业是电力,整个学院都是汉子,全市闻名的“和尚班”就是出自我们学院,一个班级二十几个都是男生,大学四年都没谈过恋爱,唯一说过话的女人是自习室的清扫大妈:“小伙子,麻烦让一下。”这样的生存环境,自然也就没有“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的机会了。
所以,我的大学很快就在逃课、挂科、补考以及dota中结束了,叶修去了东莞工作,还打过电话跟我说,南方的女孩子很漂亮,皮肤白,身材好,声音软糯,说什么都好像在撒娇,只可惜他听不太懂。我对这个嗤之以鼻,跟他说,单单遗憾他在临走之前没有到我家里坐坐,我二叔做的糖醋小排可是一绝呢,他却大大咧咧的跟我说,那个公司非得让他赶紧过去实习,再说只要咱们还联系,总有机会的。他说的也对,叶修虽然不是哈尔滨人,但至少是黑龙江人,他回家的的话怎么也会路过哈尔滨,总有机会再见的。
毕了业我就开始找工作,本来我这个专业,虽然不算吃香,但在南方一些城市也有人愿意要,可二叔极力反对我离开哈尔滨。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坚决的反对我做一件事情,我尝试着跟他谈过,但是我发现自己无论怎样说,他都有理由反对,而且相当坚决,后来我只得妥协,断了离开他身边的念想。
但是留下来,我这个专业就不太好找工作,也不好意思再跟二叔伸手,只好先打一些零工挣钱,比如在超市当收银员,在当铺里当伙计,做销售卖房子卖车。好在二叔把我老爹的房子给了我,有了住的地方,生活就好过了一大半,我还可以经常回二叔那里蹭饭吃,除了没有女朋友,我的小日子过的不算糟,所以也就渐渐打消了离开哈尔滨的打算。
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二叔身边,其实我去过的地方不算少,青岛、成都、西安,泰山、黄山、长白山,大兴安岭、西双版纳,二叔每个假期都会带我们几个出去转,甚至有时候只带我自己出去,把苏训和苏谦都晾在家里。但是,这些时候二叔都在,我上学的时候没住过校,甚至有了自己的房子之后,一个星期都至少回二叔家里一趟。这一次我以为终于到了我自己独身闯天下的时候,却依旧被二叔阻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人一向没什么主见,随波逐流惯了,二叔既然反对,我留下便是,也许他觉得我老爹早死,又没娘,他不忍心让我在外独自漂泊吧。
2011年,我在黑大后面四道街的一家酒吧里当服务员,都说学生的钱最好赚,这里前有医大后有黑大,旁边是理工和林大,是做生意的风水宝地。在这里,整整一条街都是酒吧、饭店还有烧烤大排档,以及各种小商小贩,下午五点以后夜幕降临,这里就是摩肩接踵的人海,很多人出来吃饭、逛街,也有很多人摆摊,,所有你想到的想不到的,这里都有的卖,真是五光十色应接不暇。我喜欢在这里工作的原因除了离家近,就是热闹,我的房子里只有我自己,我讨厌一个人待着。
这里酒吧的侍应大部分都是陪酒女,我猜是有很多女学生出来兼职,年轻漂亮,化很厚重的妆,在夜晚灯光的映照下,艳丽无边,情商高,放得开,能把男人的钱包榨的一干二净。我是男的,自然不能去陪酒,只能站在吧台后面,装腔作势的调酒,其实我也不会,但几个月下来,好歹学了一点,时间长了也记住了哪几种混在一起比较好喝,再加上学校附近的酒吧,一般没有那么高的逼格,就我这两下子,足够应付过去了。
在这里工作了几个月,我慢慢发现来酒吧的人基本上是固定的,他们来的时间也基本不会变,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周一到周五基本是上班族,而周末一般学生比较多,看得久了,就能记住几张熟面孔,也大概能猜出职业和地位。
有一个女人,大概是私企办公室里的白领,身材、相貌、气质都很好,经常在周四的晚上跟几个朋友过来,在固定的位置上点伏特加的小瓶预调果酒来喝;有一个人略胖,我猜他可能是附近哪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永远的黑西装、白衬衣,经常带着几个同样黑西装的人过来,坐在靠近舞台的位置喝酒吧自制的黑麦啤酒;还有一个人,我对他印象最深刻,因为他经常都坐在吧台前面对着我,很漂亮的男人,长发,喜欢穿衬衫,通常会抽烟,但从来没跟我说过话,一个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有时也会带同伴过来,有男有女,那样他就会坐在一个靠里的卡座,他通常点龙舌兰,而且喝的很快,我无法猜测他的职业,不过我总觉得他的性取向有问题。
大概10月末的一天,虽然那时哈尔滨已经开始下雪,通常灰蒙蒙的时阴时晴,但那一天天气格外晴朗,天气好我的心情也好,我早早就去了酒吧,由于是上午,酒吧还没开始营业,我歪在吧台后面,懒散的擦着玻璃杯。虽然没爹没娘,但是我活到现在还真是没遇过什么风浪,有饭吃,有学上,有工作有房子,也有兄弟有朋友,没那么精彩,可这样的生活也挺惬意的,平安是福嘛,不过要是再有个女朋友就更好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突然,电话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篇东西的初衷本是为了对抗我的焦虑。
这个故事我已经构思了很久,大概有几年的样子,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只因我觉得有很多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想在这个上面花费时间。然而最近我发现,我焦虑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写东西的时间,已经无法再进行我的任何计划,于是就索性开始动笔,将这个故事完整的记录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焦虑竟然渐渐有所好转,随着情节的延伸,原本无处安放的心情也在随之开阔,就决定继续下去,直至我的这个阶段结束。所以既然是焦虑之作,言语间难免沉郁,故事的结局也不会太好,见谅。
从本质上说,我是个外热内冷的人,看似对所有人都能敞开心胸,无所保留,实则固守着心底的一点点小原则不肯放弃。我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保持这种状态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人总要有一点念想才能活下去,我本就是个对世事极其消极的人,这一点念想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是我生活至今的动力,所以我还是愿意为此付出些代价的。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苏谅,我很喜欢这个“谅”字,原谅,放下,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是我对他、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希冀。这个原谅着自己和别人的主人公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他是个平凡的人,或者说,他自认为是个平凡的人。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事情的话,他会逐渐经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然后慢慢老去,直至死亡。可是命运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发生作用,他会经历什么事情呢,我也很好奇。